申请人:孔德峰(身份证号:142322********2519)
被继承人:孔令忠(身份证号:142322********2512)
申请人孔德峰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于2023年8月22日向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,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注销户口证明、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、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声明书、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、房屋所有权证等申请材料,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:
【资料图】
一、被继承人孔令忠于2015年8月28日因病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文水县凤城镇南街兴民经济适用房小区3号楼3单元403室,房产证号:文房权证凤城字第1027024号。
三、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孔德峰继承。
四、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,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。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1.8.6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23年9月1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文水县海威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
电话:0358-3300909
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8月22日
关键词: